作为被告的医生在医疗事故调查中的应对策略

admin Post in 2011.10,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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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勒.左博(Hiller B. Zobel)
翻译:宋一青博士

很多年来,垒球教练们都强调一个简单的原则:“看清楚球,打球。” 这个原则适当修正后,可以作为医生在作为被告或者作为专家,在审讯医疗事故的调查中被询问时候的指导:“明白问题,然后回答问题。”
上法庭经常会让医生感到非常头疼,身心俱疲。法庭程序设置奇怪,过程神秘。医生对于审讯的结果无法控制令人感到深深不安,对于一些用明显不科学的方法处理医学问题感到无可适从。

在法庭上,医生不仅仅是证人,而且是被告,他的压力明显增加。医疗事故的审讯经常就是由医生作为被告,但是开始时却作为原告的第一个证人。
没错,原告的律师经常把医生推到前台,几乎所有的州都允许,交叉询问(两面煎烤)倒霉的医生们。预审宣誓证词并不能够缓解医生的痛苦,证词对于法庭作证来说就好比粉刺霜对于皮肤移植一样。
任何時候,当医生作证时,无论是直接询问,还是交叉询问,最关键的就是要听清楚问题,搞明白问题,这一点特别是对于交叉询问就更加必要。毕竟,交叉询问时,一部分的律师的(合理)反对就是要让证人看上去不好,让他们感觉迷惑,觉得无知,或者想逃避。下面两个例子来自律师常用的把戏:
双向提问:“医生,您的诊断不确定,而您又刚刚见过病患,是吗?”(您是用一个“是的”还是“不是”来回答两个问题?)
不确切的提问:“医生,您没有诊断骨折,是吗?”(如果回答“是的”代表什么意思?如果回答“不是”又代表什么意思?)
通过仔细倾听这些问题的措辞,你可以确切地知道,你到底明不明白这个问题,或者这个问题能不能被确切地回答。在遇到任何这两种情况,就要简单,平静,不带情绪地告诉对方。不要反问律师,这是法官应该做的。可以这样说:“对不起,这样的提问,我无法回答。”或者说:“这是两个问题。”但是,如果问题问得清楚,就不要装作听不懂。如果明白了问题,就回答问题,用最简单,最合适的答案来回答问题。比如,问题是:“用了多少手术缝线?”就回答用了多少,而不是回答了数字之外再加上一些细节,比如病人的准备过程,器械的选择,诸如此类。
另一方面,如果问题是:“病人的状况如何?”,如果简单的回答“好”,是不够的。在这个时候,就有必要甚至必须,要加上细节,比如:“他的意识清醒,左臂的伤口流血,疼痛明显”。但是,记住,即使问题问得很具体,也没有必要将所知道的所有的外伤的知识作为回答。不要去询问别人的观点,或者将所有的情况做一个简要的说明。如同查尔斯。迪克森(Charles Dickens,一个法庭观察员)在The Pickwick Paper报纸上说的:作为证人说的太多,就象过分沉默一样危险。
当然没有一个证人能够做到百分之百完美。但是,好的证人,是遵守巴特的教诲(The Batter’s Mantra)和迪克森推论(Dickens Corollary):听清楚问题,只是回答那个问题。

SPS 客座作者海勒.左博 (Hiller B.Zobel)是马萨诸塞州最高法庭的退休法官,他和医学博士斯蒂夫 罗斯 (Stephen N. Rous )合作写了著作《医生和法律,关键是如何看球》

CRICO是哈佛医学部拥有和为之服务的涉及病人安全和医疗事故的保险公司。策略部为健康系统,医院和保险公司提供循证风险管理软件解决和服务。 http://www.rmf.harvard.edu/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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