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之间电子邮件的利与弊

Editor Post in 2009.06, 法律顾问,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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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0年代中期电子邮件的兴起,在临床医学界的应用经历了很长的过程。到了90年代随着电子邮件的普及而在临床应用方逐渐广泛化。目前已有人提出“电子邮件医学”的概念说明问题的普遍意义。使用电子邮件有助于医患之间的有效交流,节省人力及费用,减少电话的麻烦,增进病人的参与感,而且相对于电话优点是有记录在案,有凭证可循。由于时间上可以不同步,相对于电话的种种方便自不言而语。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及不可避免的。首先保密性打了折扣,电子邮件在计算机里留有复印件,甚至自动保留数年以上;由于电子邮箱的某种相似性或者计算机系统病毒等因素邮件有可能送错;如果使用工作单位的电子邮件发信,雇主有权查看其内容;对于应该绝对保密的病情例如精神病,吸毒,性病或其他传染病的情况难免有泄密的可能。其次,电子邮件的备案可以作为法庭证件,如果医生或病人表达不当,可能会有麻烦。再者,收件的时间有可能有迟缓,对于一些较为紧急的病情就可能延误;还有可能自动进入垃圾邮箱,使收信方没有收到,会引致另一方不满,误解甚或事故,引起不必要的医疗纠纷。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如何正确的使用电子邮件方可避免这些情况呢,而使电子邮件在临床发挥其最大的效益呢?

医生在与病人使用电子邮件之前应达成共识。最好的方式是像手术同意书似的充分的讨论各种可能的情况及应对措施,病人完全理解并同意后在病例中备案说明。一方面减少误会,另一方面避免事故及延误病情。

电子邮件医学 的一般原则应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急诊问题,非常重要或绝对保密的问题,应杜绝使用电子邮件

2,病人要特别注明其姓名,出生年月日或病例号码,以确保医生及助手对号入座

3,病人发信时留一份复印件给自己,明确查对收件人的邮址

4,尽量不要使用单位的电子邮件,而是用自己个人邮件,避免与他人共用信箱

5,如果收不到回音,可能对方没有收到,应电话询问核对

6,不要将邮件留在屏幕上而忘记关机退出

7, 病人要理解并同意其邮件可能由护士或医生助手过目, 医生也可能与其他相关医生讨论

8, 医生回电子邮件要非常慎重,避免通告重要病情或下达诊疗建议

9,如果病人的电子邮件太长,难以回答,应通知前来就诊医生发送邮件应1:1,如果是集体邮件发送教育资料,应使用BCC,不要让收件人知道其他人的地址

10,电子邮件内容应记录在病例或存档

11,  如果有病人不遵循相关条例,应给予警告

12,  对于经常犯规或屡教不改者,应终止其电邮资格(孔学民, 参考 Cr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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