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人文主义与器官移植

Editor Post in 2008.12,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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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技术十分发达但器官来源枯竭。有约十万名病人在等待各种器官。每天平均有十五人因而死亡。这是因为美国注重个人选择禁止器官买卖(见1984 Public Law 98-507)只接受自由赠送,还必须是健康肌体的偶然死亡机会当然大减。 它也不采用诸多西方国家(如西班牙,比利时等)的“同意捐赠假设“(假设死者同意,除非本人否决)的做法。

美国的敌人-伊朗在2006年使用另一种方式-政府监管的有偿器官捐赠-或曰合法器官买卖-每只肾4000美元,却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留在器官等待名单上的病人不足数百人。它没有提有多少外国人受益。

美国在道义上反对这一做法。允许器官买卖, 但在金钱力量的作用下“自愿”便向”被迫”倾斜,贫穷者再次被经济杠杆沦为富人的奴隶。尤其是还为器官犯罪提供了温床。巴基斯坦有些村落半数居民已是残疾了-只有一个肾。他们所得通常只有一千美元。 绝大多数人都因身体中落而后悔一生。西南亚的广大地区,从土耳其到印尼,成为发达国家的器官工厂,成就了众多愉快的“医疗旅行”(medical tourism)。 没有其它产业像器官转让更能折射出穷富命运的巨大差别。

然而问题不是到此为止。假设一个(富裕的)病人购买一个贫穷者的器官,诚然这是令人心痛的事情,问题是阻止这一交易解决了他们的问题了吗?富人病死了,而穷人保留了良好的身体但依然贫穷。他依然要通过其他手段来出售健康-除非社会解决他的贫困。

最近有个电影描述医院为了尽快得到一个濒死病人的器官-他早已签署器官移植同意书而另一垂危病人恰在等待-使用医疗手段加速了第一病人的死亡。听起来邪恶无比令人胆寒,有意签署器官捐献卡的可要三思。然而这不正是器官资源紧张所导致的社会张力吗?社会各个层次是相连贯和影响的,器官买卖的背后却有看不见的黑手,那就是社会贫富极端不均。拒绝这只黑手不等于斩断它,它依然要从其他地方下手。 医疗体系原非理想主义的净土。在理念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地方,一种邪恶会转化为另一种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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