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学君 医生
保险体制
在美国看病治疗的费用是很高的,故社会保险形式是主流,即不是由患者直接支付医生或医院,而是由各种类型的医疗保险公司或机构支付大部或全部。社会医疗保险的模式起源于德国,于二十世纪初盛行美国。此后两类医疗保险形式并存。一为政府福利计划(项目),二为商业性保险公司。目前各占比重50%。这两种形式我们其实都不陌生,但这里的社会和政府的医保体制是历史悠久,相对成熟并自成体系。当然问题也在所难免。
政府福利计划又分两类,一为老人和残疾人保险(Medicare),为联邦机构运作,条款和各州无关。凡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险者(合法居留并曾在美工作和纳税)的65岁以上老人,不分贫富,皆有资格。对残疾人则无年龄限制。此类保险分A, B两类。A为住院费用, B为诊所费用。二为穷人保险(Medicaid)由联邦和州政府联合运作。各州有不同的贫困线定义,因而其运作有很大差别。麻州属于福利较好的一州。
商业保险一般由受雇单位提供,但受保人须交纳部分费用。此类保险分两类,HMO 及PPO。前者较便宜但限制多,须选一名家庭医生,看专科须得到此家庭医生的同意方可受保。后者虽贵但病人有更多的自主空间,不须选择个人医生。看专科当然也无须经某人或机构同意。
如果符合政府保险条件,可到当地的政府机构申请。如不符合则可从受雇单位购买。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选择保险。拿到保险并非万事大吉,要首先仔细阅读手册细则,尤其注意受保范围和条件。比如说,老人卡及某些商业保险不包体检。注意各雇用单位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各有不同。 More »